关于清退爽明街门面房剩余租赁押金的告知书
各位租赁户:
一、押金基本情况
房屋租赁押金系学校2002年、2016年因出租爽明街门面房向租赁户收取的押金,由后勤服务中心经办、计划财务处收取,属学校为维护自身权益收取的往来款项,租赁协议解除后应及时清退。2024年集中清退后,现尚剩余12笔、金额14500元未办理退款。
二、办理要求
请未办理清退手续的租赁户于2026年11月10日前,携带押金收据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本人银行卡,先到计划财务处领取《押金清退申领表》,再到后勤服务中心签字确认,后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押金清退手续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押金收据遗失的,申领人须本人到场,提交书面遗失说明(写明缴款时间、事由、押金金额,并承诺不再就该笔押金重复主张权利),经审核确认无误后,方可按流程办理清退(见附件)。
(二)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,相关押金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另行处置。请各位租赁户相互转告,及时办理。
终审:王晋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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